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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亡西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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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中间道路」是一个寻求双赢、公正地為一切有情眾生的安乐著想、以「正义、慈悲、非暴力、友好、妥协、互利」為原则、充满宽容与豁达的政策。

公元1959年,达赖喇嘛及八万多藏人被迫流亡国外后,由于处境严峻,曾有一段时间致力于给青年人提供教育机会,保护西藏的宗教文化、安置难民等问题,虽然未能对西藏未来的政治地位做出一个明确的政策规划,但从公元1967–68年开始,达赖喇嘛对国际国内情势做出全面审视和深思熟虑的同时,与当时的议会议长、副议长、噶厦有关人员及博学专业的西藏友人进行深入讨论后,于1974年确定了待藏中之间时机成熟而进行和谈时,不追求政治独立,而是争取名副其实自治地位的内定政策。 1979年,当时的中国最高领导人邓小平提出藏中和谈的建议时,由于我方对此早有规划,因而很快做出了积极的回应。从此,我方虽坚持「中间道路」的立场,為和谈解决西藏问题而做出的努力可谓是百折不挠,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人不仅未做出任何正面的回应,反而使西藏的局势日趋恶化。从1987年到1989年间,西藏境内发生多起藏人和平抗议活动,在对此进行镇压以后,中国政府加紧对西藏民眾、尤其是对实践宗教的僧眾进行严密的控制,并以「爱国爱教学习」等名义持续进行忍无可忍的挑衅骚扰,从而最终导致了2008年遍及整个西藏的藏人抗议运动。而中国政府对此的镇压、杀戮、监禁和酷刑虐待等惨无人道的行為至今仍在持续当中。同时,中断九年之久的藏汉和谈虽然于2002年得以恢復,其后双方前后进行了九次接触商谈,但因未达成任何具实质意义的结果,造成西藏境内外人民对此的容忍和希望程度减少,进而对「中间道路」產生疑虑,主张寻求新的解决途径的人也越来越多。 基于2008年的特别大会对「中间道路」政策以绝对多数的认可,以及西藏人民议会于2010年3月20日以一致通过决议的方式表达的支持,流亡藏人组织仍在充满信心地继续推行这一政策。由于西藏境内的严峻现状以及中国当局的所作所為,一些人感到忍无可忍而失去耐心等虽然是可以理解的,但从长远和总体的角度而言,「中间道路」的政策已经取得一系列的成果。因此,向人民再次介绍这一政策的实质、產生过程和成果在当前是必要的。

二、「中间道路」政策的理念基础

达赖喇嘛尊者基于慈悲的宇宙责任,以及任何纷争都应通过对话的方式寻求解决的理念,认為充满战争与衝突的二十世纪已成过去,主张二十一世纪应该成為一个以和谈解决纷争的新世纪。达赖喇嘛在1984年的三‧十讲话中指出:『不论发展程度或贫富的悬殊,这个世界所有的国家、社群、邻裡、乃至于一个家庭的成员,所有人类都是需要相互依存的。要知道,所有的人都在寻求快乐,避免痛苦,為了实现如此的梦想,我们必须建立起慈悲与爱心,以及最基本的正义感。唯有在如此的氛围之下,才有可能自然地化解大至国家、小至家庭的纷争或问题。也唯有如此,全体人类才能和平安宁地共存。 』正如达赖喇嘛向世人教导的那样,尊者在寻求解决西藏问题的过程中也遵循了这一主张。显然,寻求独立就无法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谈,通过协商妥协以寻求解决问题,则必须要遵循互利双赢的立场。

三、「中间道路」的实质

為解决西藏问题而提出的「中间道路」政策的实质是以恢復西藏的独立地位并从中国分离為一端,维持目前的西藏现状為另一端,捨弃这两个极端而寻求解决西藏问题,即為「中间道路」政策。 「中间道路」政策绝不可能放弃的核心精神是:合理解决西藏问题,则必须名副其实地完整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所规定的相关自治权利;西藏民族必须置于同一自治机关的管辖范围内;实现这些诉求的方式只能通过和平非暴力的方式。 至于西藏歷史,由于已发生的事情无法重新做出改变,因政治原因而曲解歷史亦难于接受,但在未来寻求和解的过程中避免因歷史原因造成负面障碍,则是「中间道路」政策的特点。

四、坚持「中间道路」政策的理由

(1)当今世界,已经是一个任何政策都要适应实际情况,不得不遵从现实主义的时代。 (2)现实是,只考虑本国权益的时代正在终结,正如欧洲国家為加入欧盟等以共同利益為主导的共同体而捨弃许多主权权益一样,现代世界无法孤立生存,必须相互依存的情势是至為明显的。 (3)很多国家都有根据民族、语言、文化等因素而实行高度自治的地区,这些地区不仅生存状态良好,而且对国家版图的统一和稳定发挥了巨大的正面作用。 (4)西藏民族人口不过六百余万,歷史上康区和安多的不少地区因遭蚕食而脱离噶登颇章政权的有效管辖范围;1951年西藏丧失独立之时,西藏政府的控制区只限于目前所谓西藏自治区的范围;因此,即使根据歷史恢復主权独立,仍有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藏人处于这个范围以外。故不论从长远或眼前而言,与其寻求西藏部分地区与中国分离,不如寻求整个西藏民族统一实现名副其实的自治更為有利。 (5)西藏地处内陆,经济与物质发展、提高现代文明等都需要依赖週边强国。因此,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内具有外在物质的利益。 (6)在国际社会為解决西藏问题而持续展开大规模的活动,不仅必须要得到各国政府和团体的支持,而且在西藏问题未获得解决之前,西藏流亡组织的持续存在也是必须的。 (7)尤其是必须要设法改变西藏传统文化、生态环境和民族特性等正在面临彻底毁灭的严峻情势。 诸多理由,不再一一陈述。

五、「中间道路」是通过民主程序确立的政策

(1)「中间道路」的政策虽然是达赖喇嘛的观点,但并不是由达赖喇嘛独断决定的。而是根据民主机制,与当时的西藏人民议会、噶厦等民意代表和团体进行讨论协商后,共同做出决定后实施的。与中国政府多次进行会谈后,基于需要提出全面的议案,达赖喇嘛于公元1987年在美国国会提出了具有远景性的五点和平建议随后為了对五点建议进行具体阐述而于1988年在欧洲议会提出了「斯特拉斯堡建议」。 由于这是第一次对「中间道路」的政策做出具体的阐述,因此在公佈之前,由噶厦出面,邀请议会议员、政府公务员、非政府组织和团体、独立机构、新近流亡之难民代表以及特邀人员等民意代表,于1988年6月6日至9日在达兰萨拉召开為期四天的特别会议,共同对议案进行了彻底的讨论,并获得一致的通过。因此这不仅是政府和议会,而且也是直接面向足以表达民意的各界代表徵求意见后,通过民主机制首次共同做出的决定。 (2)由于藏中和谈于1993年中断,达赖喇嘛分别于1995年、1996年的三‧十讲话中都提出了就西藏未来应採取何种立场等问题进行全民公决的意见。噶厦和议会共同推动全民公决的前期作业,提出不同的四种立场选择供人民进行广泛的讨论,结果有超过六成四的境内外人民提出避免进行全民公决,至于是否继续秉持「中间道路」的政策,则由达赖喇嘛审视国际政治局势的变化而随时相应地做出决断的意见。基于此,西藏人民议会于1997年9月18日一致通过决议,要求由达赖喇嘛审视国际国内的局势,随时相应地做出决断;达赖喇嘛所做出的任何决定,都等同于通过全民公决做出的决定。 由于人民的多数意见和议会一致通过的决议内容,达赖喇嘛在1998年的三‧十讲话中宣布将继续遵循「中间道路」的政策。这是根据人民的多数意见和议会一致通过的决议,以民主机制再一次做出的决定。 (3)从2002年中藏恢復直接接触以来,双方虽进行了七次的和谈,却未取得实质成果,加上2008年西藏全境爆发巨大规模的和平抗议活动,流亡社会亦能感受到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根据《西藏流亡宪章》第59条的有关规定,于2008年11月17日至22日在达兰萨拉召开了為期六天的特别代表大会,根据近六百名来自世界各地的与会代表所提交的书面意见、以及从西藏境内收集的意见,其中高达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内容都是支持「中间道路」的。这是通过直接民主的方式对「中间道路」政策第三次做出确认。 (4)2010年3月20日,西藏人民议会在讨论对达赖喇嘛信函致谢的决议文时,再次一致通过支持「中间道路」的决议。这是通过民主机制第四次、也是最新一次对「中间道路」的政策做出确认。 如此,从1974年到2010年的三十六年间,达赖喇嘛不断地一再徵求人民的意见,而人民也始终如一地自由发挥自己的智慧,以绝对多数表达了对「中间道路」政策的支持。特别要指出的是,「中间道路」获得了多年来真诚关心和支持西藏民族自由事业者以及為此而努力的西藏三区的学者们巨大的支持。

六、对「中间道路」政策中的一些细节内容的调整

从1979年到1988年间的接触和谈过程中,除了表明不寻求独立,要求自治的立场表述而外,并无具体的阐述。在1988年提出的「斯特拉斯堡建议」中,提出了整个西藏三区建立在基本宪法之上的自治民主政体,除国防和外交以外,其他所有西藏事务均属地方自治机构的权限,以及此种自治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处等内容。 中国政府指责「斯特拉斯堡建议」是寻求独立、半独立或变相独立,是对歷史和现实的曲解,是否定中国的主权和西藏做為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等。当时的中国总理赵紫阳对记者说:「如果达赖喇嘛想要回国,就要停止西藏独立的活动。但看不到有跡象显示他准备这样做。」(意译)中国驻新德里大使馆在1988年9月21日给噶厦的回覆中称:「斯特拉斯堡建议」并未放弃独立的立场,因此不可能作為双方和谈的基础。此回覆内容并于9月22日对外做了公佈。 1988年11月18日,中国驻新德里代表重申:「中央再次申明,「斯特拉斯堡建议」绝不可能成為和谈的基础,和谈只能在表明维护祖国的统一的前提下进行。 」(意译) 基于中方多次表明「斯特拉斯堡建议」不能成為和谈基础的立场,达赖喇嘛于1991年在三.十讲话中表明:「如果在一定期限内仍未得到中方的正面回应,则将不再受建议内容的约束。」1992年,达赖喇嘛在当年的三.十讲话、以及在耶鲁大学的演讲中均公开宣布「斯特拉斯堡建议」自动失效。 自1992年宣布「斯特拉斯堡建议」失效以后,一直到2008年為止,对「中间道路」的政策没有再做出新的阐释。 从2002年开始进行的七次和谈过程中,达赖喇嘛和西藏流亡组织根据国际情势、中方立场和藏人的实际意愿准备做出让步,争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框架范围内寻求解决西藏问题,这些立场不仅在达赖喇嘛的三.十讲话和噶厦的讲话中有明显表述,而且在和谈中也向中方做了明确说明,指出一旦时机成熟,达赖喇嘛准备对「中间道路」做出更详细的阐述。 2008年第七次会谈中,中方代表提出希望了解我方对自治的认知详情。据此,我方在意见书中详细阐述了在整个西藏民族中真正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相关规定,以及尊重西藏民族同一性、藏人意愿和藏人基本的自治权利等十一项内容;也谈到藏人要处于统一行政管理下、以及自治的实质和架构、未来发展方向等内容。 「建议」与「斯特拉斯堡建议」有很大的差别,因為「建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相关规定,以谋求整个西藏民族处于同一行政管理下為主轴。 由于中国政府对「建议」做出了一系列的曲解,我们為此做了进一步的详细阐释,并于2010年1月26日举行第九次会谈时将阐释文交给了对方。这两份文件是对「中间道路」政策最為详尽的阐释文件。 在国际社会,许多国家的政府、议会、团体和个人都认為「建议」表达适当合法而表示讚赏,对中国政府竟然不予接受感到难以理解,认為不合情理而提出批评,并鼓励我们在「建议」的基础上继续争取和谈成果。

七、实践「中间道路」政策所取得的成果

以互利為原则的「中间道路」政策,取得了许多伟大的成果: (1)藏中之间于1979年建立联繫后,代表团和参观团得以前往西藏的许多地 方,使境内外藏人恍若隔世重逢,从而鼓舞了境内藏人的信心和勇气。 (2)境内外藏人获得探亲往来的机会,尤其是成千上万的学生和僧侣在流亡社 会获得接受教育和传承法脉的机会。 (3)流亡中的各教派领袖、格西和学者得以返回西藏,从而展开宏扬宗教和传 统文化的宏大事业。 (4)赢得境内许多西藏知识份子对西藏流亡组织立场的支持和认同,如仍在世的西藏老一辈共產党员平措旺杰就指出:『达赖喇嘛「不寻求独立,只寻求名副其实自治」的「中间道路」,在现代歷史条件下,表现了对西藏及全体西藏民族的根本利益、及其前途和命运的慎重思考,以及知己知彼,对时局做出切实慎重考量后认真负责的态度,是实事求是、高瞻远属的想法。 』(意译)另一位学者也指出:『「中间道路」是藏人高兴,汉人放心的双赢(甚至多赢)创意,是唯一能够彻底解决西藏问题且具可行性的主张。尤其是从国内藏人的角度而言,「中间道路」摆脱了统独之争的困境与疑惑的藩篱;从理论和思想的角度而言,「中间道路」解放了群眾性、自力性和创新性的发挥;从实践领域而言,「中间道路」扩展了发展领域,使具体内容更加丰富。 』(意译) (5)「中间道路」获得了眾多热爱正义的汉族知识份子、民主人士、媒体和文字工作者的支持,他们并且為解决西藏问题而投身其中。许多中国的知识份子公开发表《联邦制是解决西藏问题的最佳途径》《达赖喇嘛是西藏问题的钥匙》《中间线路是解决民族矛盾的良方》《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是解决西藏问题的正确路线》《中间道路是金箴》等具有重大意义的文章。在近几年出现的九百多篇中国知识份子支持西藏的文章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支持中间道路的。于此同时,也促进了与广大汉族人民的友谊和理解,许多地方都成立了汉藏友好协会。 (6)达赖喇嘛在全球开展其政教利他的事业时没有了障碍。為了解决西藏问题,西藏流亡组织在国际社会发挥主导的作用,从而集中了力量。 (7)自施行「中间道路」政策以来,达赖喇嘛在国际社会获得了包括诺贝尔和平奖在内的眾多奖项和荣誉,不论与国家领导人会晤、或在议会通过有关西藏的决议以及建立支持西藏组织等,在各国政府和议会中所获得的支持是显而易见的。 (8)在国际社会,流亡藏人组织以及推展解决西藏问题的活动不仅没有政治或法律的限制困扰,而且许多政府还关注汉藏和谈,為使和谈產生实质结果而愿意置身其中的现象也越来越多。 (9)由于许多政府都认识到「中间道路」政策以及和谈进程是寻求和解共存的思维意愿,因此儘可能地為合理解决西藏问题而提供助缘。如美国总统布什在达赖喇嘛荣获国会金质奖的仪式中指出:『我要继续要求中国政府应欢迎达赖喇嘛到北京,届时将会体认到他是一个充满和平与宽容自性的好人』。美国总统奥巴马的白宫发言人指出:『奥巴马总统对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思想、和平非暴力、以及继续与中国政府寻求和谈的信念表示赞赏。 』台湾总统马英九公开表示支持西藏的自治以及达赖喇嘛寻求与中国和谈的立场,他说:『这是化解西藏问题的唯一途径。 』 (10)通过多次的和谈,对中国政府的疑虑、顾忌和立场等有了明确的认知。 (11)彰显了我方的所有诉求都是符合实情的,因此也就有力地向国际社会证明了西藏人民的意愿是合情合理,合法且适宜的。反之亦彰显了中国政府的无理立场与顽固的真实情况。 (12)由于提出《有关全体西藏民族实现名符其实自治的建议》,从而為未来的和谈确立了基础。如此等等,诸多成果,难于一一陈述。

八、对流亡藏人的一些期望

自西藏高原形成以来,西藏就一直是个发展出灿烂文化的国家,回顾西藏最强盛的三法王时代,所有的发展和荣耀都源自于民族的勇敢精神和内部的团结。从公元九世纪开始,西藏的团结精神趋于衰退,内部衝突导致西藏几百年的分裂,其后又被蒙古征服,恢復自由后,西藏先后经歷了萨迦王朝、帕竹王朝、仁蚌巴时代、藏巴王朝等。由于当权者不能推行平等政策,人民内部不能团结一致,造成改朝换代频繁,国力难以奠定。噶登颇章政权建立后,虽稍有改善,但由于大臣内部相互倾轧,引发地区衝突等,从而引来外力的觊觎和涉入。到十九世纪时,西藏的权力轮廓已经越来越黯淡模糊,乃至于至今仍不能完整呈现,其唯一根源就是统一团结力量的衰败。有一个现代学者指出:『元素紊乱使身体功能衰弱,疑惑烦乱让次第功德退落,酋长相互争斗使西藏衰败,一切衰败皆因内部的错乱,』真可谓是一针见血。因此,不论是长远或眼前的利益,西藏民族都只有团结一致才能达成,此点洞若观火,至為明显。 目前,由于十四世达赖喇嘛平等无别的伟大事业、以及民主自由制度的确立,加上中国政府暴力镇压所造成的严峻情势等因素,西藏社会出现了不分教派和地域,彼此间联繫更加密切统合的可喜局面。但仅仅如此显然还不够,尤其是对方阴险的压力会更大,对可能面临的破坏团结的伎俩和前所未有的危险性绝不能等閒视之。 过去五十年来,达赖喇嘛领导的流亡藏人组织基于对民主原则和製度的信念和忠诚,西藏人民的任何立场和观点都得到了充分的尊重,并创造了自由创新、发展和组织的机会。在一个成熟的民主社会中,各种不同的政治主张只会庄严和丰富文明,不会影响民族的统一。而在流亡社会,由于存在著对方以各种政治理念為幌子进行分化破坏的危险性,因此,想做出两点重要的说明和呼吁。 第一,在民主社会,不同的政治立场和观点可以进行激烈的争辩,但这并不会危害到统一,其原因是不同观点的人们懂得相互尊重、理解和宽容,这是基于理智地看待立场观点。因此,西藏人不论持何种政治主张或理念,一定要有理性的思维分析和明确的自我观点认知,不能盲听盲从,不能有迷信、偏执、愚昧轻信或盲从他人等。有自己的主见而不轻易盲从是至為重要的。例如,达赖喇嘛无论发表任何政教言论,都从未要求人民必须接受或服从。正如如来佛祖教导的『比丘或智者,当善观我语,如炼截磨金,信受非唯敬』,达赖喇嘛即使经过教言理路、释例察原等方式认证而确信的问题,在做出教导时,也都会郑重地要求所有受眾运用自己的智慧去探究出正确的认知,而不要因為是达赖喇嘛的观点或说法而盲目信从。因此,对「中间道路」的政策,达赖喇嘛也是以理服人,除了表明这是最好的政治前途选择而外,从未强令人民服从。流亡藏人组织也从未以任何方式或途径做出过这样的指示或努力,而且未来也绝不会这样做。同样,任何支持「中间道路」政策的个人或团体,如果為了宣传所认同的政策而宣称这是达赖喇嘛的主张,因而必须支持,则这种说法绝对是歪理邪说,是不能接受的。如上所述,「中间道路」的政策虽然是经过民主程序一再确定的结果,但这一政策最初由达赖喇嘛提出,至今仍由达赖喇嘛继续推动的事实,是可以、而且也应该向人民说清楚,但绝不应该有据此施加压力的因素存在。 因此,希望任何认同、支持或实践「中间道路」政策的个人或组织,一定要运用自己的智慧,通过深入研究,自由地作出判断。不能因為这是达赖喇嘛的主张就盲目信从,在宣传推广的过程中也要如此说明。 第二,那些立场和观点与「中间道路」政策不同的个人和组织,也完全可以自由地推介和传播自己的立场观点,绝不会有任何的限制。但不应该将自己的观点和立场推介不出去的原因归咎于西藏流亡组织的压力,或以如传播独立理念就会被攻击是背叛达赖喇嘛等说辞进行曲解,传播这些毫无根据的胡言乱语。人民也不要被这些言词所迷惑;在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中间道路」政策的过程中,那些持其他主张或理念的人其实得到了更多的宣传机会,未来对类似机会的把握也不会有任何障碍。不能因為自己的理念无力吸引人民就批评人民,攻击接受达赖喇嘛理念的人民是「迷信」「不会独立思考」「不负责任」等,这是对人民不敬的言论,也是自己没有承担的表现。在民主社会,选择信赖谁、追随谁或接受什麼理念等是最基本的自由,谁也不能对此说三道四;是否信赖达赖喇嘛是个人的自由,这种支持的自由也是不可剥夺的,民主制度下的自由和平等的界线是非常清楚的。 另一个很不恰当的行為是,一些追求独立的组织和个人,假装达赖喇嘛实际上是认同或支持他们的样子,歪曲宣称达赖喇嘛由于慈悲或不方便说话才如此如此等,这完全是毫无根据的谎言。 一些人甚至非常过分地宣称「中间道路」并非议会确定。议会决议明确宣示:达赖喇嘛所做的任何决定,其地位等同于通过全民公决做出的决定。从而宣布了对「中间道路」的支持立场。 2010年3月20日全体议员一致通过的决议中,除了重申之前通过的决议内容,还宣布议会将会坚定地支持达赖喇嘛做出的任何决定。眾所週知的是,在议会,除此而外并没有其他更高形式的决议支持方式。 因此,那些持不同于「中间道路」政策的团体和个人,在明瞭民主制度下的自由限度与责任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向人民推广自己的观点和见解,而不应做无根据的指责、蔑视戏弄基层人民等不堪的事情。同时,观点理念也不应一直停留在崇尚、呼喊口号或向媒体发表宣言等的层次上,对理念的实施方法、过程计画、寻求支持等做出详细明确的规划,从而赢得支持是最好的。

九、结尾

达赖喇嘛所主张的「中间道路」政策,是由境内外的西藏人民通过完全民主的程序和方式多次予以认可确定的政策,也完全符合民主的原则。任何时候,人民只要改变了自己的意志,西藏流亡组织除了完全接受而外,绝没有任何坚持己见,或是强迫人民接受某一政策的想法。支持和认同「中间道路」政策者,其认同和实践应该是基于理性思考和完全了解政策的情况下做出的判断,反对者也应通过理念和正义的途径,而不是发表没有根据的言论,或利用人民焦虑的心态等。 以上為噶厦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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